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規定,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 (http://www.hys120.com/yc/)“信息公開”欄目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目錄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上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要內容包括:
1、機構設置;
2、政策法規;
3、重點工作
4、規劃計劃;
5、人事信息;
6、財政資金;
7、統計數據;
8、業務工作;
9、土地市場;
10、規劃公示;
11、規劃成果。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范圍
本機關根據《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在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范圍有: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能、機構設置、領導分工、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3.鹽城市自然資源管理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4.鹽城市自然資源管理統計信息;
5.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的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級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依據、標準;
9.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0.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重點領域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1.鹽城市自然資源領域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2.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事管理信息;
13.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政府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本機關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報紙公開和在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室公開等三種公開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可以在本機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目上(具體網址為http://www.hys120.com/yc/)查閱,可以在市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獲取相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http://www.hys120.com/yc/)上下載電子版本。(《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下載附件)
(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 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二樓云中心,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進入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首頁“信息公開”欄目,點擊左上方“依申請公開”圖標,進入信息公開申請表頁面(網址為:http://www.yancheng.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29&userids=G29),按照申請須知,在線填寫《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
3.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郵編:224002。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和身份證件復印件,傳真至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傳真號碼:0515-88201749。
(二)申請的辦理流程說明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受理并上網流轉,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區分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該信息掌握部門或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于7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或電話溝通;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
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收費標準
本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根據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請執行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的數量,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需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申請人申請件數或要求提供信息的頁數超過以上標準的,本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是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和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辦公地址:鹽城市毓龍東路59號(郵政編碼:224002),辦公時間按照市政府辦公室統一規定執行;聯系電話:0515-88187090,0515-88193003,傳真號碼:0515-88201749,郵箱:yczrzyxxgk@163.com(本郵箱不作為信息公開申請途徑)。
四、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