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政府信息,參照《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指南》,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第二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1.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當面受理查閱兩種公開形式,網址:http://www.hys120.com/yz/鏈接揚州子網站。當面受理查閱的信息受理點: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檔案室。
2.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務公開辦公室,當面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565號,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務公開辦公室;
受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具體時間根據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
聯系電話: 電話:0514-87339548。
2.郵政寄送。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
來信請寄: 揚州市文昌中路565號, 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務公開辦公室(收),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225002。
3.在線申請。
申請人可登陸“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在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4.傳真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傳真方式提交申請,在傳真件上須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聯系電話兼傳真碼:0514-87360663。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參照江蘇省辦公廳制發的《申請獲取政府信息10項指引》(可登陸http://www.hys120.com/yz/ 鏈接揚州子網站或“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在信息公開專欄“申請獲取政府信息10項指引”頁面查閱)相關內容提出申請。
2.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申請表》,此申請表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3.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或傳真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三)申請的辦理流程說明。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登記,并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符合《條例》要求的,按照《條例》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自然資源系統信息公開工作。
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務公開辦公室具體承辦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宜,地址: 揚州市文昌中路565號;郵政編碼:225002;聯系電話: 0514-87339548;傳真號碼:0514-87360663;電子郵箱: zgjfgc@126.com (本郵箱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參閱前述“申請接收渠道”)。
四、信息處理費
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五、監督和救濟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請將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通過郵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