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是指在野外自然環境下生活繁衍的動物。也就是說生存于自然狀態下,不屬人工馴養的各種哺乳動物。包括獸類(例如老虎、獐子、野豬)、鳥類(例如孔雀、貓頭鷹、麻雀)、爬行動物(例如壁虎、蛇類、龜類)、兩棲動物(例如有娃娃魚、螃螃、青蛙)、魚類(例如鱖魚、鯉魚、鯽魚)、軟體動物(例如蝸牛、螺類、蚌類)、昆蟲(例如蛾類、蝶類、蟬類)及其他動物。野生動物的廣義概念泛指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狹義概念常指陸生的脊椎動物,包括哺乳類、鳥類、爬行類和兩棲類。
瀕危野生動物定義
瀕危野生動物是指在其整個分布區域的主要部分中,處于有滅絕危險的野生動物。這些野生動物物種的種群已經減少到勉強可以繁殖后代的地步,其地理分布狹窄,僅僅存在于典型地方或出現在有限的、脆弱的生境中。如果不利于其生長和繁殖的因素繼續存在或發生,便會很快滅絕。按照世界公認的標準,一個物種的數量少到以百計算時,即為瀕危野生動物。
極度瀕危的野生動物定義
極度瀕危就是我們有一些定量的標準,所有個體數量少于一千只,像前幾年大熊貓少于一千只,應該是絕對保護的,太少了,一千只的話,對于大型動物來說數量很少,但對于植物來說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另外就是它分布面積少于一百平方公里,一千平方公里,面積很小了,就是在地球表面上,或者在中國土地上,它的分布局限在很小的范圍。一個是數量又少,又分成好幾塊,好幾個很小的種群,孤立的種群,相互之間不能進行基因交流的話,這種情況都屬于極度瀕危。但情況沒有那么嚴重的話,就可以往上排了,就是受脅,受到威脅,叫受脅物種。再往上排可能就是值得關注的,因為它可能生存值得關注,另外可能還有比較安全的物種。
野生動物保護級別及具體分類
野生動物的保護級別分為國家重點保護(包括國家一級保護、國家二級保護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附錄II物種)、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三有保護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在我國附錄I、附錄II物種參照國家一級、國家二級保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