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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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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第五章 測繪資質資格與測繪市場
《江蘇省測繪條例》
第二章 測繪資質資格與測繪市場
《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第四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八條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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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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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轄區內的測繪地理信息持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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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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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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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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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基本情況;
⒉測繪資質資格條件符合情況;⒊承攬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以及參與市場活動情況;
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合同履約以及市場信用情況;
⒌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等法定義務履行情況。
對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檢查下列內容:
1.繪地理信息項目立項情況;
⒉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情況;⒊其他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情況。
對檢查人員的工作質量要求:
1.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開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巡查舉報電話,認真核實、依法處理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投訴或者舉報;
2. 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巡查人員在巡查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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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
測繪單位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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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第三十四條 測繪單位應當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
《江蘇省測繪條例》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管理。
基礎測繪和使用財政資金超過五十萬元的其他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應當經測繪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測,質量合格的方可提供使用。
《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管理辦法》(國測國發〔2015〕17號)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國測國發〔201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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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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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地理信息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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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級單位30%;
丙丁級單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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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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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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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技術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2.項目中使用的儀器、設備等的檢定情況及其精度指標與項目設計文件的符合性;
3.引用起始成果、資料的合法性、正確性和可靠性;
4.相應測繪成果各項質量指標的符合性;
5.成果資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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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承擔檢驗檢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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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保密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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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第二十九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和提供利用。測繪成果屬于國家秘密的,適用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對外提供的,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審批程序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工作。
第四條匯交、保管、公布、利用、銷毀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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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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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生產、保管、復制、轉借、銷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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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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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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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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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產、保管、復制、轉借、銷毀等重點環節管理情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電子數據的存儲、傳輸和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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