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以結合新農村建設,對低效利用農村居民點進行重新規劃、整合,通過就地安置或向中心村、集鎮集中安置等方式,對騰出的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為農用地,即促進了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改善了農民的居住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又增加了農用地面積。
二是可以將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集中用于鄉村基礎設施、城鎮配套設施、重點工業項目等,不占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
三是可以免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等稅費。
作為全市唯一的第一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單位,我區于2006年初申報了全國第一批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項目,并于2006年4月經國土資源部批復實施。項目區共涉及太河鄉等6個鄉鎮13個行政村,按照批復我區可使用掛鉤周轉指標1335.60畝。通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對緩解我區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優化城鄉用地結構,促進全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全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