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國土資源部于2010年6月啟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創建活動的核心要求是充分發揮縣(市)政府的作用,堅持公開透明原則,著力在創建帶動上下功夫,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進一步轉變國土資源管理理念,在全社會行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的共識,最終通過資源管理和利用方式轉變提高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效率,促進地方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