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決定地價”, 4月29日,在江蘇土地市場網及江蘇國土資源研究中心2007年度首次市場論壇會場上,南京師范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教授、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土地估價協會副會長黃克龍非常尖銳的提出這一觀點。 黃克龍教授表示,經濟學界公認的理論認為:地價高低是房價高低的結果,而不是原因。“商品房價格上漲是由地價決定,這個觀點是一種誤導,土地價格不能決定房價,但地價一定是由房價決定的。在決定房價的因素中,包括很多不規范的操作、成本增加等等,所以說依靠土地供應就能抑制房價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房地產市場所決定的地價是一種需求價格;但由于土地的供給沒有彈性,又受政府壟斷,所以,土地的價格不僅是買方愿意購買的價格,也是賣方愿意出售的價格。 黃克龍教授表示:“底價要與位置比較才有意義” 就在江蘇土地市場網暨江蘇省國土資源研究中心2007年度首次土地市場論壇召開的前一天,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編撰的2007年房地產藍皮書顯示,2006年中國土地市場宏觀調控力度進一步加大,受土地供應及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中國總體地價水平繼續保持穩定增長趨勢,而其中南京地價為3754元/平方米,居全國第三位。 盡管國土部門表示,地價是由房價決定的,但事實是,根據國家統計部門的顯示,南京的房價增長幅度倒不是很快。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局面呢?南京師范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教授、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土地估價協會副會長黃克龍教授告訴記者,地價離開位置是沒有什么意義的,“兩個不同的空間、區位是無法比較的,我們新街口是我們南京最繁華搜狗的地方,上海的南京路是最繁華的地方,這樣比較才是有意義的”。 黃教授還指出:“土地的價格不是由供地方式來決定的,而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土地價格的水平主要是土地的區位來決定的。我們在土地估價的時候,有一句名言:影響地價的因素第一是區位,第二是區位,第三還是區位,增加土地供應不能抑制房價” “房價為什么高?有人說是地價快速上漲引起的,有人說是腐敗的原因,但事實是:房價高是住房結構供應不合理、信貸過度、開發商囤積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房價高是住房結構供應不合理的結果” 黃克龍教授表示,政府應當保證居者有其屋,促進社會和諧。住房供應不僅是個市場問題,首先應該是一個社會問題,不能將所有房屋的供應全部納入市場。政府應在深入調查分析城市居民收入結構,住房實際需求結構的基礎上,將市場供應類住房和社會保障性住房區別對待,根據實際的需要,加大經濟實用房、廉租賃房的土地供應。 “住房信貸過度助長了房價迅速上升” 黃克龍教授表示,由于我國傳統文化和市場的影響,加上宣傳的片面性,導致房價越漲居民越買。銀行從自身利益的考慮,在房地產市場火爆時,不加節制的發放住房信貸,有如火上澆油。為使住房消費回歸理性,國家應逐步從嚴發放住房信貸。控制住房信貸規模。 “開發商囤積房源人為制造住房供應緊張,推動了房價迅速上升” 黃克龍教授表示,開發商囤積房源人為制造住房供應緊張是公開的秘密。住房作為民生之本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少數開發商為一己之利囤積超作房產價格,應當嚴格管理,加以打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