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局各基層管理所設置1名規劃專員,賦予規劃專員在健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開展專項規劃研究、提出重點項目選址建議等方面的12項工作職責,推動規劃業務下沉一線解難題促發展。要求實施聯系走訪、規劃上門、建立臺賬等5項工作制度,確保街道反饋的問題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更好服務和保障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