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新建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不低于1.2,沿江地區省級以上開發園區新建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不低于1.4,高標準廠房用地容積率不低于2.0,按工業用地管理的研發項目用地容積率不低于2.5。從嚴控制單層工業廠房建設,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以建設二層以上廠房為主。建立地塊規劃設計條件與規劃方案聯動機制,新建工業項目在下達地塊規劃設計條件時即同步開展項目規模審查及規劃方案審查工作。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不超過7%;研發、中試設施、檢測等其他產業用途和配套設施的建筑面積占地上建筑總面積的比例不超過30%。工業項目“上天”“入地”雙拓展,通過廠房加層、拆除重建、老廠改造、內部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新型產業社區和按照工業用地管理的研發類項目應結合停車配建需求,建設不少于一層的地下空間。 (揚州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