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土地執法監察及信訪工作保證金制度,區政府與各鎮(街道)簽訂協議,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10000元、分管負責人8000元、土地協管員1000元的標準繳納保證金,嚴格落實土地保護責任。開展國土資源領域“三個百日行動”,總結首個“百日”摸底排查成果,針對前期排查的薄弱環節和領域查漏補缺,認真謀劃整治方案,扎實推進各類整治。開展違法用地整改警示約談,對2015年度和2016年度違法用地總量較多、省廳督辦交辦違法用地整改推進緩慢的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各鎮(街道)強化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正確處理好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切實依法履職,將共同責任落實到位、執法監管嚴格到位、違法責任追究到位。 (姜堰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