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制度、重大信訪事項報告制度、首問負責制度、領導接待日制度、期辦理制度及催辦、督辦等制度,對接待、登記、受理、調處和答復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公布上墻,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做好陽光信訪、視頻接訪工作。市、縣兩級國土部門聯動接訪、辦訪,切實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初信初訪辦理,堅持每一件信訪件都組織人員到現場實地調查,調查處理結果與當地政府及信訪人見面;嚴把復查復核關,對每一件復查復核件,信訪部門都能到實地與信訪人一并核實,確保事實清楚,依據充分,定性準確。 (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