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鄉鎮完善工業用地信息。針對部分工業地塊信息缺失實際情況,由國土部門牽頭,組織鄉鎮國土所、聯合鄉鎮(工業園區)黨委工業辦,對已有工業地塊缺失的信息進行補充完善,根據企業分布情況,適時補充增加尚未納入調查的工業地塊。二是初步擬定低效再開發地塊。結合企業實際生產經營狀況,將已停產、已倒閉企業所屬工業地塊優先納入低效再開發。建設和逐步完善工業用地調查現狀數據庫,進一步確定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范圍。三是盡快更新已提交成果。補充完善企業信息,適時更新工業用地調查成果。(東海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