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王旭雁 丁蔚文) 8月8日,為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嚴厲打擊懲處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公開通報9起涉刑土地礦產違法案件。
記者了解到,9起涉刑土地礦產違法案件,均由當地自然資源部門查處后,以涉嫌構成非法占用破壞土地礦產罪,將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案件包括:
南京市高淳區陳某非法占地案。2017年上半年至2020年9月間,陳某伙同他人租賃南京市高淳區東壩街道沛橋村集體土地取土、堆放廢土,經測繪和鑒定,共造成19.44畝基本農田的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2年5月,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時,判令陳某支付土地復墾費125.276萬元,并在國家級媒體就其破壞耕地資源的行為向社會公眾刊登致歉聲明。
宜興市范某某非法占地案。2014年至2020年間,范某某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宜興市丁蜀鎮雙橋村土地11.7畝(其中耕地9.72畝,永久基本農田7.66畝)建設場地、房屋和球場,開挖魚塘。2022年11月,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范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睢寧縣何某非法占地案。2019年6月,何某未經批準擅自占用睢寧縣睢城鎮楊韓村土地14.24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14.04畝)建漁業養殖場。2022年1月,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蘇州市吳江區周某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周某某在未經批準情況下擅自占用吳江區同里鎮葉建村36組土地15.67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14.48畝)建設堆場。2023年2月,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東海縣趙某非法采礦、非法占地案。2019年1月,趙某未經批準非法采礦破壞東海縣桃林鎮陳洲村耕地14.55畝。2019年9月,東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案查處,經鑒定該地塊耕地被嚴重毀壞。經查,趙某還存在其他非法采礦、非法占地事實。2022年1月,灌南縣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礦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執法局介紹,對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5畝、一般耕地10畝及以上,造成耕地毀壞的;以及非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在10萬元以上或在禁采區非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在5萬元以上等符合涉刑案件移送標準的案件,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有效增強對自然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震懾力,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資源安全底線。
——2023年8月9日《新華日報》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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