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海陵分局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制定印發《海陵區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繼承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確權登記實施方案(試行)》,進一步明確相關審批事項和辦理流程,推動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繼承登記工作常態化開展。
一是主動出擊,定標定向。在自然資源部、省、市相關文件指導下,結合海陵區農房登記實際,廣泛征求意見,主動多次與公證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各鎮(街道)溝通探討,摸索打通業務堵點,明確各部門辦理事項和工作職責,規范辦理程序、材料清單和具體業務操作,實現“公證”與“三級確認”程序并聯辦理。
二是重點突破,分類施策。以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咨詢和申請情況為基礎,圍繞確定繼承人、無權屬來源農房的登記面積這兩個農房繼承的重點難點問題,分類型選取典型案例開展業務討論,充分考慮農房以戶為單位、以戶主為代表、一戶一宅的產權特點,采取繼承與“三級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確定登記的權利人和確權面積,突破性地解決了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繼承無權屬來源房屋的登記難題。
三是強化合作,延伸服務。海陵分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協同辦理、統籌推進,進一步滿足群眾實際需求,真正實現 “應登盡登”的工作目標。在各中心所、窗口已設立登記窗口基礎上,將繼承登記工作全面覆蓋至海陵區內的所有窗口,并將農村不動產權登記發證工作列為對各鎮(街)考核內容,充分發揮基層力量,及時協調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工作成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