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省林業局統一工作部署和《江蘇省林業局關于開展林草種苗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蘇林種 〔2022〕12 號)要求,結合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2年林草種苗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江蘇省種子條例》,在全區范圍組織開展打擊制售假劣林草種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專項行動,整頓和規范全區林草種苗生產經營秩序,依法保護購苗者和品種權人合法權益,推動我區林草種苗市場和植物新品種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查處制售假劣種子行為。以網售種苗和種苗交易市場為重點,開展日常巡查,提高暗訪排查頻次,對投訴較多的重點商戶進行跟蹤督查。對投訴舉報、市場檢查、雙隨機抽查等途徑獲得的案件線索,要立即進行核查,核查后確屬存在制假售假、未使用標簽、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的,要按照《種子法》等相關規定立案查處。
(二)查處侵權、假冒植物新品種權行為。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品種進行抽查。對檢查發現、投訴舉報或上級移交的案件認真核實,有確鑿證據表明未經品種權人許可生產、繁殖、處理、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出口、儲存林業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假冒林業授權品種,以及銷售林業授權品種時未使用其注冊登記名稱等行為,予以查處。
(三)查處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加大對從業者的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力度,對作出承諾的生產經營者,予以辦理許可證,確保生產經營者持證合法生產經營,同時加大對虛假承諾騙取林草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市場主體打擊力度。針對目前一些大型種苗市場的經營者持證率較低的情況,要督促市場運營方進行整改,整改后仍無證經營的,及時依法立案查處。
三、開展方式
強化組織領導,由執法監督科、林業科及各中心所組成聯合專項行動小組,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落到實處。
四、行動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省林業局安排部署,以及《2022年林草種苗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行工作部署,做好宣傳培訓。
(二)線索征集階段(9月-10月)。公布宿城分局舉報電話、電子郵箱或其它舉報方式,明確專人負責,及時收集、匯總違法行為線索,并報市局匯總。
(三)調查摸底階段(9月-11月)。根據前期線索征集情況,組織人員開展違法線索核查,重點對各類種苗生產經營企業(名單見附件)、花卉苗木交易市場、電子商務平臺等加強監管指導,對授權品種的繁殖、生產、銷售環節開展摸底調查。
(四)查處與公開階段(9月-11月)。根據調查摸底情況,組織調查取證、認定違法行為,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查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并做好與司法機關的銜接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情移送制度,完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對各縣局、市局各分局專項行動期間的案件查處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查處全市范圍內的重大典型案件。
(五)工作總結階段(12月15日前)。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總結材料,2022年12月15日前將總結材料報市林業中心匯總。
監督電話:0527-84380028
監督單位: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
聯系人: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