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土地管理法》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應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要求,根據《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情況評估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3〕110號)、《省政府關于重新公布江蘇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蘇政規〔2023〕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和規定,我局組織開展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和更新評估工作。
根據近年來全市經濟發展水平、人口狀況、物價指標、土地供求關系等進行測算,結合地方標準實施情況、調整意愿等綜合分析,考慮到我市現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在全市范圍內總體執行比較平穩,為維護社會平穩安定,推動經濟運行轉好,保證全市現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法律效力,擬對全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重新公布。我們起草了《市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宿遷市所轄各縣(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3年11月11日前將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我局,并留下聯系方式,以便溝通意見采納情況。
聯系人: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耕地保護監督處
地 址:宿遷市宿城區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3號樓
郵編:223800
電話:0527-84396989
郵箱:240427066@qq.com
附件:《市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宿遷市所轄各縣(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