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原所以“三學”為載體,開展執法業務專項學習,切實強化執法用法意識,提高執法能力水平。
一是對照法規“學”。結合執法工作實際情況,有序組織執法業務法律法規學習。集中領學執法工作流程優化細化規范以及違法占地案件執法程序要求。執法人員根據自身實際開展多樣化自學,做好學習記錄,確保能夠學以致用。二是結合案件“學”。根據執法規程規范,對執法案卷進行“回頭看”,在案卷檢查中運用學習成果,切實提高執法案卷文書制作質量,避免執法不規范現象發生。三是實際操作“學”。將“智能監管”“國土調查云”小程序的運用以及執法記錄儀的規范使用納入學習課程,確保執法手段和工具的有效運用,提升執法效能。
下一步,下原所將建立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找不足、補短板,切實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