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2月2日,來自18個國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濱小城拉姆薩爾簽署了《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為了紀念這一創舉,并提高公眾的濕地保護意識,1996年《濕地公約》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決定,從1997年起,將每年的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
經RAMSAR秘書處建議,聯合國大會已經在2021年8月30日的第75屆會議第99次全體會議上通過關于將每年2月2日確立為“世界濕地日”的決議。該決議由75個會員國共同提出,以聯合國六種正式語言印發。
世界濕地日旨在提高公眾對濕地為人類和地球所做貢獻的認識,促進采取行動,以保護、明智地利用和恢復濕地。
2021年,世界濕地日被聯合國大會指定為聯合國國際日,并邀請所有193個聯合國會員國、觀察員組織和利益攸關方參加紀念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