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責任。及時召開分辦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辦理工作,細化制定辦理清單,明確辦理“時間表”“責任人”“路線圖”,確保每件建議、提案有人盯、有人辦、有人督。二是深入調研,提高辦理質量。嚴格落實“三見面”制度,深入實地走訪調研,采取上門走訪、辦事順訪、座談交流等方式,主動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切實提高建議提案的辦理質量和滿意度。三是持續跟進,注重工作實效。持續抓好跟蹤督辦,建立辦理好、答復好、落實好建議提案的長效機制,將代表委員提出的好思路、好建議、好措施轉化為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決策,推動建議提案的措施“落地有聲”“落實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