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土地管理法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應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公布工作的函》《省政府關于重新公布江蘇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和規定,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溧水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溧水區人民政府決定重新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近年來溧水區經濟發展水平、人口狀況、物價指標、土地供求關系等因素,結合實施情況、地方意愿等綜合分析,考慮到溧水區現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總體執行比較平穩,為維護社會平穩安定,推動經濟運行轉好,保證溧水區現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法律效力,擬對溧水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重新公布。現起草了《關于重新公布溧水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將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溧水分局,并留下聯系方式,以便溝通意見采納情況。
(聯系人:丁云霞,地址:南京市溧水區永陽街道中山西路17號,電話:56226260,郵箱:5982398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