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3)蘇1203執恢33號之二和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3)蘇1203執恢33號,及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現聲明:將位于漣水縣錦繡前城小區21幢601室的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權證明作廢,證號分別為蘇(2020)漣水縣不動產權第0005461號、蘇(2020)漣水縣不動產證明第0007915號。
特此聲明。
漣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