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淮安分局深入強化“放管服”審批改革工作,在做好重大項目要素保障的同時,更加注重批后監管和服務工作。為了保證建設工程順利實施,確保項目合法、合規,在工程批后向企業作了行政提示書。提示的內容:一是應規劃許可的內容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如確需變更的,應提前審批;二是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工程開工前申請驗線,未經驗線不得開工建設;三是建設工程完工后,及時申請規劃核實,未經規劃核實,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四是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應在第一次規劃核實時同步核實,否則不予核實。此舉措在項目后期監管和服務中受到企事業單位一致好評。(陸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