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種類:工本費、許可收費
行政征收依據及條款內容:《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辦理勘查登記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登記費。收費標準和管理、使用辦法,由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1992]價費字251號文件
征收標準:一、二類勘查項目等100元/證;變更或其他勘查項目50元/證
根據蘇財綜[2015]1號文件規定暫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