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種類:其他行政事業收費
行政征收依據及條款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條: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于農業
蘇價房[1998]12、蘇國土計[1998]5號、蘇政發[1999]8號。
征收標準:2000元/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