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種類:許可收費
行政征收依據及條款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五條:國家實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但是,國家對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的費用,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規定予以減繳、免繳。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國家實行探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探礦權使用費以勘查年度計算,逐年繳納。
探礦權使用費標準: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繳納100元;從第四個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過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