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掛H〔2023〕32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盱眙縣城鄉建設用地
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8批
實施方案的批復
盱眙縣人民政府:
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關審批事項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705號),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增減掛鉤實施方案審批工作。你縣《關于盱眙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8批實施方案的請示》(盱政〔2023〕44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盱眙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8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項目區涉及馬壩鎮、淮河鎮、穆店鎮、管仲鎮、盱城街道、河橋鎮、黃花塘鎮、天泉湖鎮、官灘鎮、太和街道。其中拆舊區復墾形成農用地10.9317公頃(含耕地10.0666公頃);建新區用地總面積11.1986公頃,建新用地規模10.9206公頃(占用農用地10.8316公頃,含耕地7.8546公頃),建設用地0.2780公頃,未利用地0.0890公頃。
二、嚴格實施管理。嚴格按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規定和批復的實施方案,加強實施規模管控,強化項目區建新用地管理,促進節約集約用地;落實復墾形成農用地和耕地的管護責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強化拆舊復墾區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權益保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項目區農村,優先做好群眾安置補償工作。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嚴重侵害權益人合法權益的,將責令停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請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方案批準后,組織相關部門于7個工作日內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完成備案工作。同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23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盱眙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