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2023〕38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常州市金壇區茅山旅游
大道尋仙路互通大橋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辦理常州市金壇區茅山旅游大道尋仙路互通大橋工程項目用地的請示》(常政發〔2023〕7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將位于金壇區薛埠鎮的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4.4902公頃(耕地2.416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同時將位于金壇區薛埠鎮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0.9077公頃征收為國有。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5.3979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4.4902公頃,征收土地5.3979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作為常州市金壇區茅山旅游大道尋仙路互通大橋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
二、你市要督促金壇區人民政府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你市須落實補充耕地。要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義務。
四、你市要嚴格國土空間規劃的執行,確保“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生態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2023年10月19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2023年10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