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J〔2023〕72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阜寧縣2023年度第6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阜寧縣人民政府:
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由鹽城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用地審批權。你縣呈報的(阜)地呈字[2023]第10號農用地轉用方案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阜寧縣陳集鎮停翅港村的集體農用地0.8548公頃(耕地0.854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請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二、你縣要按照批準的用途利用土地,并督促鄉鎮充分保障農用地轉用土地上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的合法權益。
三、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19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阜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