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掛K〔2023〕43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揚州市邗江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
第1103批實施方案的批復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揚州市邗江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3批實施方案的請示》(揚邗政發〔2023〕138號)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關審批事項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705號)相關規定,由揚州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用地審批權。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揚州市邗江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3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項目區涉及甘泉街道、楊壽鎮、公道鎮、方巷鎮、西湖街道、槐泗鎮、汊河街道。其中拆舊區復墾使用2017、2018年度掛鉤復墾項目形成的新增農用地21.6215公頃(含耕地21.4496公頃);建新區涉及西湖街道俞橋村,汊河街道明星村,槐泗鎮酒甸村。建新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21.6085公頃,其中農用地21.6085公頃(含耕地14.2783公頃)。
二、同意將西湖街道俞橋村,汊河街道明星村,槐泗鎮酒甸村22.2326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其中農用地21.6085公頃、建設用地0.6241公頃。
三、你區要強化建新區用地管理,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確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落實拆舊區復墾形成農用地和耕地的管護責任,杜絕土地撂荒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現象。
四、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拆舊復墾、補償安置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必須按照規定充分聽取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的意見,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財產權和收益權。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項目區農村,優先做好群眾安置補償工作。如發現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將責令停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五、你區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六、請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方案批準后,組織相關部門于7個工作日內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完成備案工作。同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23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邗江分局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