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J〔2023〕65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阜寧縣2023年度第4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阜寧縣人民政府:
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由鹽城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用地審批權。你縣呈報的(阜)地呈字[2023]第6號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征收申請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批準你縣2023年度第4批次村鎮建設用地10.3716公頃,其中:農用地轉用9.608公頃(耕地7.6156公頃),未利用地轉用0.0198公頃;征收集體土地10.3716公頃。具體為:
同意你縣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花園街道光明居委會、驥超居委會,溝墩鎮躍進村集體農用地9.608公頃(耕地7.6156公頃),集體未利用地0.019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請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同意你縣的土地征收申請,將花園街道光明居委會、驥超居委會,溝墩鎮躍進村集體農用地9.608公頃(耕地7.6156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7438公頃、集體未利用地0.0198公頃地征收為國有。你縣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經批準的征收土地申請及時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16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阜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