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J〔2023〕6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東臺市2023年度第6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東臺市人民政府:
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由鹽城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用地審批權。你市呈報的(東)地呈字[2023]第12號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征收申請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批準你市2023年度第6批次村鎮建設用地7.5211公頃,其中:農用地轉用7.1686公頃(耕地6.4737公頃),未利用地轉用0.2982公頃;征收集體土地7.5211公頃。具體為:
同意你市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東臺市五烈鎮振北村、江蘇東臺經濟開發區富新村的集體農用地7.1686公頃(耕地6.4737公頃)、集體未利用地0.298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請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申請,將東臺市五烈鎮振北村、江蘇東臺經濟開發區富新村的集體農用地7.1686公頃(耕地6.4737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0543公頃和集體未利用地0.2982公頃征收為國有。你市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經批準的征收土地申請及時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19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東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