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掛M〔2023〕13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泰州市海陵區城鄉建設
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
第1501批實施方案的批復
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
你區呈報的《泰州市海陵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501批實施方案》及其附件收悉。受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權,經泰州市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區編制的《泰州市海陵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501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拆舊區為跨省域調劑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拆舊復墾新增農用地12.7818公頃(全部為耕地);建新區位于蘇陳鎮,建新用地總規模為16.1435公頃,新增建設用地12.7818公頃,其中占用農用地11.7103公頃(含耕地9.9364公頃)。本次批準建設用地16.1435公頃用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建設。
二、同意你區土地征收請示,將16.1435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其中征收集體農用地11.7103公頃、征收集體建設用地3.3617公頃、征收集體未利用地1.0715公頃。
三、你區要切實做好建新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
四、你區要督促蘇陳鎮人民政府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經批準的征收土地信息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五、你區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要嚴格按照中辦發〔2020〕39號和蘇自然資函〔2022〕782號文件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項目實施和土地供應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優先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建設項目用地;按照土地使用標準,從嚴控制用地規模,確保建新用地符合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并將供地情況按規定要求備案。
六、你區在本實施方案批準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備案工作。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