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掛N〔2023〕33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宿遷市宿豫區城鄉建設
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
第1116批實施方案的批復
宿豫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宿遷市宿豫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16批實施方案的請示》(宿豫政發〔2023〕102號)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關審批事項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705號)相關規定,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審批權,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宿遷市宿豫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16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項目區涉及曹集鄉、關廟鎮、新莊鎮、來龍鎮。拆舊區復墾形成農用地45.8748公頃(含耕地45.1609公頃);建新區總規模68.308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增加45.8604公頃(全部占用農用地,含耕地24.3631公頃)。
二、同意宿豫區將位于曹集鄉68.3089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
三、你區要強化建新區用地管理,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確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落實拆舊區復墾形成農用地和耕地的管護責任,杜絕土地撂荒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現象。
四、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拆舊復墾、補償安置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必須按照規定充分聽取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的意見,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財產權和收益權。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項目區農村,優先做好群眾安置補償工作。如發現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將責令停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五、你區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六、請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方案批準后,組織相關部門于7個工作日內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完成備案工作。
2023年9月15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