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A〔2023〕64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南京市
浦口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
2023年第1批次(2021掛)建設用地的批復
浦口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申請南京市浦口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2023年第1批次(2021掛)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請示》(浦政發〔2023〕6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的征收土地方案,將位于永寧街道侯沖社區,橋林街道集體、蘭花塘社區、石磧社區、林山村、南驛村、勤豐村農民集體土地45.3809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實施經省自然資源廳批準的蘇自然資掛〔2021〕83、142、153號2021年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實施規劃。
二、你區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
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8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浦口分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2023年10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