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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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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14000060/2023-03534 分        類 建議提案辦理
          發布機構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發布日期 2023-07-10
          標        題 對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035號提案的答復(關于積極發展海洋碳匯的提案)
          文        號 主  題  詞
          內容概述
          時        效
          對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035號提案的答復(關于積極發展海洋碳匯的提案)

          對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035號提案的答復(關于積極發展海洋碳匯的提案)

                九三學社江蘇省委:
                貴委《關于積極發展海洋碳匯》的提案收悉。經會商研究,現答復如下:
                發展海洋碳匯、提升海洋固碳增匯能力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途徑。我廳會同省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強化海洋開發管理和保護修復工作,不斷提升海洋碳匯效能,積極落實“雙碳”戰略,助力推進“江蘇率先實現碳達峰目標”。
                一、工作進展與成效
                (一)強化政策引領,系統謀劃海洋碳匯發展。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積極保護修復濱海濕地和海藻等藍碳系統,推進海洋牧場建設,著力提升海洋生態和漁業系統碳匯功能。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強化濕地保護,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升濱海濕地等固碳能力。我廳牽頭出臺的《江蘇省海洋促進條例》和《江蘇省“十四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致力于推動我省海洋產業優化升級,助力海洋固碳增匯能力提升;《江蘇省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實施方案(2021-2030年)》將發展海洋碳匯作為一項重要實施內容。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分別出臺了《江蘇省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施方案》《江蘇省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方案》《江蘇省農業農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有力推動我省藍碳增匯工作不斷深入。
                (二)強化技術研究,大力開展藍碳科研創新。我廳以海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為依托,先后開展了20余項藍碳領域的研究項目,部分研究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互花米草入侵對濱海濕地固碳潛力的影響及生態修復技術體系研發”項目開展了植物固碳價值和土壤碳儲存價值分類研究,對江蘇濱海地區生態系統固碳服務價值進行了初步測算。“江蘇海洋生態保護補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研究”為開展生態補償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工作提供了有益參考,依托該項目已爭取到江蘇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項目3項,正在申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金磚國家合作項目1項(濱海濕地碳匯潛力評估與預測)。
                (三)強化調查監測,不斷積累基礎數據支撐。我廳通過第三次國土調查,摸清了沿海灘涂的土地利用現狀本底;印發《江蘇省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方案(2022-2025)》,對全省海洋生態系統調查監測工作進行了規劃和部署,并已啟動部分海洋生態系統調查工作;“鹽沼生態系統調查及海岸侵蝕調查監測”項目初步查明鹽城鹽沼生態系統碳儲量本底狀況,為鹽沼碳匯計量監測和評估提供了基礎數據。省林業局組織開展全省濕地碳匯計量監測工作,南通和鹽城市的濕地碳匯調查試點項目已獲取部分基礎數據。省生態環境廳將南通市列為我省海洋碳匯監測試點城市,通過“濱海濕地生態系統碳監測”和“壇紫菜養殖碳監測”項目對濱海濕地生態系統碳儲量和壇紫菜固碳儲碳參數進行了測定。
                (四)強化保護修復,逐步提升海洋碳匯能力。一是加強用海審查和管理。嚴控新增圍填海,規范各項海洋開發利用活動,及時查處違法違規用海活動;完善全省濕地保護法律法規、制度規范建設,以有效鞏固濕地碳匯存量為目標,加強濱海濕地資源總量管控,嚴控濕地征占用。二是持續推進海洋生態修復項目建設。先后完成了鹽城典型退化濱海濕地修復、海安市海岸線濕地修復、南通啟東市海岸帶保護修復等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建設;目前正在有序推進連云港“藍色海灣”整治、鹽城市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南通市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已累計完成退養還濕和濱海濕地修復面積681.73公頃,完成岸線修復9.6公里。
                二、下一步工作舉措
                我廳將積極會同省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積極開展海洋碳匯調查監測,聚焦藍碳科技攻關,強化用海審批和濕地資源保護,引導海洋碳匯經濟發展,持續開展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不斷鞏固提升江蘇海洋碳匯能力。
                (一)不斷加強藍碳政策和制度保障。一是優化《江蘇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2021-2035)》編制。立足可持續發展,將保護濱海濕地提升固碳能力、建設沿海防護林和海洋牧場、海洋漁業轉型升級、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納入全省海岸帶開發利用與保護整體規劃,統籌推進全省海洋碳匯能力建設。二是積極構建海洋藍碳資源開發利用機制。加快《江蘇省海洋新興產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等文件制定,引導推動可再生能源、海工裝備等海洋新興產業發展,促進海洋產業轉型升級,為發展海洋碳匯持續夯實基礎。
                (二)積極開展藍碳調查監測和關鍵技術研究。一是組織編制鹽沼等海洋生態系統調查監測方案。針對我省濱海濕地、海域海島、泥質岸線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實施碳儲量調查評估,盡快摸清我省藍碳現有儲量及增匯潛能。二是研究建立省級藍碳調查評估體系。按照自然資源部6項藍碳技術規程(2023年5月印發),在規范我省調查內容、碳儲量計算、碳匯計量監測的基礎之上,研究建立藍碳調查監測我省地方標準,推動省級藍碳監測評估體系建立健全。三是開展海洋固碳增匯關鍵技術研究。會同省相關部門積極支持我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等開展沿海區域固碳增匯關鍵技術研究。配合探索建立江蘇省沿海地區耐鹽樹種等碳匯植物數據庫,并開展關鍵技術研究;制訂適用于江蘇本地化的海洋生態固碳增匯核算方法,為我省固碳增匯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三)嚴格規范海洋開發利用。一是強化用海審查與監管。繼續嚴控新增圍填海,嚴格各項海洋開發利用活動的審查和監管,加快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進度。二是強化入海排污口管理。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全面推進入海排污口分類整治,嚴格實施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建立“清單式”入海污染物削減機制,全面提升入海河流斷面水質質量,保護海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三是持續加強對濱海濕地保護與生態修復。逐步恢復海洋生態環境,提高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四)指導地方大力發展海洋碳匯經濟。一是引導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進海洋傳統產業節能減排,大力發展科技先導型與資源節約型產業,積極構建“海洋碳匯經濟發展區”;推動發展以“海洋牧場”為主要形式的海洋碳匯漁業,通過海上風電、海洋光伏、“光伏+漁業”等模式,多層次、立體化開發和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推動海洋船舶產品結構升級,開展集裝箱船、油船、散貨船等主流船型升級換代,實現船型產品的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推動制造過程綠色化,引導企業升級改造高耗能、高污染設備,推廣應用新型工藝裝備。二是延伸海洋碳匯產業鏈。圍繞海洋碳匯的生產、開發和貿易,指導地方建立健全產業鏈條,促進濱海旅游、海洋水產品加工、海洋生物醫藥制造等產業的協調發展;強化陸地與海洋產業的有效對接,把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與陸地空間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及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促進形成資源合理利用、環境有效保護、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的海洋碳匯產業生態圈,積極培育一體化的海洋全產業鏈。
                (五)加強海洋碳匯交易與金融實踐。一是積極推動藍碳公共政策出臺。會同省有關部門,探索藍碳與海洋生態補償的銜接、藍碳產權管理等機制創新;指導地方在海域使用權的基礎上,對藍碳資源及其生態系統產生碳匯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的歸屬、分割和流轉等進行研究,加快推動藍碳公共政策出臺,為藍碳交易提供基礎保障。二是指導地方探索建立藍碳交易機制與金融實踐。加快推進海洋碳匯納入碳交易市場,充分發揮“紫菜貸”、“海洋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等藍碳金融產品的帶動作用,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藍碳投資、開發、交易;在海洋碳匯能力高的區域(如鹽城黃海濕地世界自然遺產地等)開展藍碳示范區建設,積極吸納社會資本參與,以市場機制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藍碳領域,推動藍碳生態和金融價值實現。
                (六)加強藍碳領域國際國內交流合作。積極支持配合鹽城市舉辦“全球濱海論壇”,探索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及“生態銀行”建設,推動藍碳評估、交易標準的建立。強化國際交流合作,會同省有關部門學習借鑒其他國家先進經驗,積極推動藍碳研究成果共享平臺建設,構建區域間合作機制,推動國內外交流合作不斷縱深發展。加強與省內外知名高校及研究機構的聯動,利用好現有碳達峰碳中和科研專項資金,推動一批藍碳研究項目入選實施,形成藍碳科研合力。組織開展江蘇藍碳論壇,邀請國內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參加,共商海洋碳匯,探索江蘇藍碳發展路徑。
                最后,衷心感謝貴委對江蘇海洋碳匯工作發展的關心與支持!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6月2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政府督察室、省政協提案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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