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789號提案的答復(關于精準識別企業不動產變更登記管控風險,提高存量工業用地管理審批效率的提案)
王煒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精準識別企業不動產變更登記管控風險,提高存量工業用地管理審批效率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有關規定以及市場監管總局《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2021年)》《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2021年)》,企業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不屬于市場主體登記前置事項。市場主體變更登記和不動產登記是兩個獨立的辦理事項,不應設置前后關系。
根據不動產登記的相關規定,企業名下的不動產登記在該企業法人名下,不動產登記簿并不記載企業法人的股東、股權情況,股東或股權的變更不影響企業法人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也無需申請不動產變更登記。
若股權變更涉及存量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原有償使用合同規定約定,依據多部門審批的結果進行登記。股權變更后的不動產權人仍應嚴格遵守并履行法律規定和有償使用合同、投資發展監管協議約定。
下一步,我廳將與省市場監管局積極聯動,認真做好不動產登記和市場主體變更的宣傳培訓,共同依法依規做好企業不動產登記和市場主體的登記工作。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