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052號提案的答復(關于優化我省文旅產業用地政策的提案)
民盟江蘇省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優化我省文旅產業用地政策的提案”收悉。我廳高度重視該項提案辦理,經會同省文化和旅游廳研究,現答復如下:
土地是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的基礎性生產要素,是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廳持續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優化項目用地審批流程,完善文旅產業用地政策,服務和促進文化旅游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強用地要素保障。根據年度用地需求測算,統籌安排年度新增用地計劃和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的規模,各市縣每年用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用地計劃不低于省下達新增計劃的5%。列入省重大項目清單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用地計劃由省級保障;市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用于保障當地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有效保障鄉村文旅類項目用地。單列下達的村莊規劃專項流量指標,向規劃發展村莊傾斜,促進涉農資金、項目等要素精準配置,有效支持鄉村旅游等產業發展需求。
二是優化用地審批流程。位于村莊建設邊界外,需要點狀布局的鄉村旅游發展用地,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參照批次用地的審批方式、程序、權限等單獨組卷報批;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時,可不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除依法應當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的土地外,可將建設用地批準和規劃許可手續合并辦理,核發規劃許可證書,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三是推動用地政策在文旅領域落地落實。2022年7月,省文化旅游廳、自然資源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結合文旅產業賦能鄉村振興項目的業態特點,探索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新方式,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引導農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從事鄉村休閑、旅游、養老等產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農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企業和個人共同從事文化和旅游經營活動。推動《江蘇省貫徹“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落實,統籌安排省級以上重點旅游項目建設用地,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土地供給,完善旅游用地功能,支持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依法依規發展旅游業,推動用地、用海向國家和省級重點旅游項目傾斜。
四是扎實推進重點文旅產業項目建設。每年遴選發布一批省級重點文化和旅游產業項目,積極推薦優質文旅項目納入省政府年度重大項目名錄。同時,認真梳理“十三五”以來列入省、市重點項目庫的旅游項目,科學研判旅游領域存量項目建設情況,推動旅游領域存量資產盤活,優化旅游領域投資項目管理。
下一步,我廳將進一步加強政策供給和制度創新,加大文旅產業用地保障力度,服務和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強用地保障。充分考慮文旅產業用地需求,合理安排文旅產業用地規模,優化、落實各類旅游設施項目規劃布局,并且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明確具體建設要求。各市縣每年用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用地計劃不低于省下達新增計劃的5%,用于支持休閑農業、旅游農業、文化創意、鄉村旅游等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鼓勵各地通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盤活土地資源,形成的建新指標除滿足安置需求外,剩余的建新指標優先用于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
二是優化供應機制。完善文旅用地產業用地政策,采用多種方式供應文旅項目用地。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文旅項目建設用地。對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要求,確需點狀布局的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按照“建多少,供多少”的原則,辦理轉用、征收手續后,探索依法依規靈活確定地塊面積、組合不同用途和面積地塊搭配供應。
三是盤活存量土地。鼓勵和引導農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條件依法從事鄉村休閑、文化、旅游、養老等產業和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鼓勵社會資本和返鄉下鄉人員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文旅產業項目,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鼓勵農業生產和村莊建設等用地復合利用,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業教育、農業科普、農事體驗等文旅產業,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最后,對貴委提出的建議表示衷心的感謝!也懇請繼續關心和支持自然資源管理工作。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