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堅決遏制新增違法用地,省廳決定掛牌督辦5起違法用地案件。
一、安徽廣利川新材料實業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溧陽市殷橋碼頭案
2021年3月,安徽省廣利川新材料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溧陽市社渚鎮殷橋村54.735畝土地建設殷橋碼頭,其中一般農用地44.667畝(耕地44.667畝,涉及永久基本農田33.653畝),集體建設用地3.821畝、未利用地6.247畝。
二、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違法占地案
2021年11月,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吳江開發區江陵街道清樹灣村集體土地12.69畝(耕地5.41畝)建設東吳南路對接鱸鄉北路工程北段項目。
三、宜興市城建文旅集團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停車場案
2020年12月,宜興市城建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宜興市湖㳇鎮竹海村15.58畝土地建設停車場。其中一般農用地1.23畝、建設用地0.01畝、未利用14.34畝。
四、儀征市李玉波違法占地建廢舊汽車拆解回收場地案
2021年8月,李玉波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儀征市劉集鎮盤古村8.34畝土地(其中永久基本農田7.91畝)建廢舊汽車拆解回收場。
五、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違法批地案
2020年12月,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的方式(灌自然資發臨〔2020〕23號),批準名洋船業有限公司使用位于灌南縣半島臨港產業園的20畝土地作為船廠堆場用地,其中一般農用地14.64畝(耕地13.6畝)、建設用地5.36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