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偉明非法占地案
2017年11月,周偉明占用宜興市丁蜀鎮周墅社區及建成區部分土地3.41畝建設配套職工宿舍、食堂、廁所、水泥場等房屋設施。其中,一般農用地1.84畝、耕地1.55畝、建設用地0.02畝。3.39畝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19年6月,宜興市局作出了處罰決定書(宜國土資監〔2019〕17號):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39110元。
省廳掛牌督辦后,該項目違法用地已拆除到位、罰款已繳納。
2020年10月,宜興市丁蜀鎮紀委給予丁蜀鎮建設局副局長(副科級、主持工作)林宣淇誡勉談話;同年9月,丁蜀鎮政府給予周墅社區網格員徐立新行政警告處分(丁政發〔2020〕37號)、給予直接責任人周墅社區副主任范錫軍政警告處分(丁政發〔2020〕38號)。
二、揚州潤友機械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
2018年5月,揚州潤友機械有限公司占用江都宜陵鎮西湖村4.96畝耕地(均為基本農田)建設鋼結構廠房,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19年10月,江都局下發了處罰決定書(揚江國土〔2019〕罰字第51號):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設的廠房等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99318元。
省廳掛牌督辦后,該項目違法用地已拆除到位、罰款已繳納。
2020年9月,江都區紀委給予宜陵鎮黨委書記(時任鎮長)石利峰誡勉談話(揚江紀誡〔2020〕9號);宜陵鎮政府給予西湖村經濟合作社副社長胡忠喜同志免職處分(宜政發〔2020〕35號)。
三、江蘇上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
2020年6月,江蘇上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用泰州市姜堰區大倫鎮衛星村集體土地8.16畝土地建廠房。其中,耕地6.37畝、建設用地0.90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89畝。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20年9月,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作出處罰決定書(泰姜自然資罰字〔2020〕23號),罰款93805元已繳納到位,并將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移交給姜堰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2020 年11月,泰州市姜堰區紀委監委決定對姜堰區大倫鎮副鎮長周勝給予警告處分。
四、徐州市云天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9年11月,徐州市云天物流有限公司占用徐州市銅山區拾屯街道辦事處吳屯村13.9畝耕地建三棟物流倉儲用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省廳掛牌督辦后,該項目違法用地已拆除到位。對徐州市云天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為已移交給銅山區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法人季廣新)。
2020年9月,銅山區監委給予拾屯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楊輝警告處分(銅監審發〔2020〕25號).
廳執法監督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