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掛F〔2022〕1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如東縣城鄉建設用地
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2年度第1104批
實施方案的批復
如東縣人民政府:
你縣呈報的《如東縣人民政府關于請求辦理如東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2年度第1104批實施方案的請示》(東政示〔2022〕27號)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關審批事項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705號)的相關規定,由南通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增減掛鉤實施方案審批工作。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如東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2年度第1104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項目區涉及大豫鎮、曹埠鎮、豐利鎮、栟茶鎮、掘港街道、洋口鎮、長沙鎮、袁莊鎮、新店鎮、雙甸鎮。其中拆舊區復墾形成農用地46.2158公頃,其中新增耕地45.0174公頃;方案建新用地總面積46.5062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46.2101公頃(占用農用地44.4908公頃,含耕地0.1129公頃)。
二、你縣要加強增減掛鉤實施規模管控,強化建新用地管理,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確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落實拆舊區復墾形成農用地和耕地的管護責任,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杜絕土地撂荒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現象。
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拆舊復墾、補償安置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必須按照規定充分聽取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的意見,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財產權和收益權。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農村,優先做好群眾安置補償工作。如發現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將責令停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請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方案批準后,組織相關部門于7個工作日內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完成備案工作。同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2年9月8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州示范區分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2年9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