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灌南縣經掛[2023]8號
經
灌南縣
人民政府批準,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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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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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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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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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價規則 及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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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GN2023-20 |
泰州北路西側地塊一(新安鎮曹莊村) |
56000 |
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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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容積率≤3.50 |
建筑密度≤50 |
綠化率≤≤ |
40 |
5880 |
29400 |
1
(萬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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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凈地出讓,即地塊范圍內房屋及建、構筑物拆至室內地坪,其余維持自然現狀。地塊出讓范圍內桿(高、低壓)線、地上地下管線等由受讓人按規定自行處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特別提醒:意向競買人在決定參加本次競買活動前,應自行到相關信用部門查詢自身的社會信用情況,凡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依據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不得參加本次“招”、“拍”、“掛”活動。如果仍參加競買,在成交后進行資格后審過程中,發現競得人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視為競得人違規,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其繳納的地塊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該宗土地只接受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二、競買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未按規定時間完善用地手續者、拖欠土地出讓金者、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權滿兩年未開發者和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3年10月11日至
2023年10月30日,到
網上 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網上掛牌出讓,通過灌南縣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
http://www.landlyg.com/ )(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 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于2023年10月31日
起至2023年11月12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2023年11月12日16時。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經江蘇省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合格后,系統將自動賦予競價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
灌南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www.landlyg.com);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1、地塊編號:GN2023-20;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31日09時00分
至2023年11月12日16時00分; 保證金繳納時間:2023年10月31日09時00分
至2023年11月12日16時00分; 掛牌時間:2023年10月31日09時00分
至2023年11月14日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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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得人不得建設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的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
1、網上交易實行報名資格后審制度,網上交易系統確認的競得人須在網上交易系統確認競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成交通知書》,按須知要求將有效報名資料提交出讓人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確定其為競得人,并在土地出讓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可就該地塊開發成立全資項目公司,需變更受讓主體為項目公司的,應在出讓成交后3個月內提交符合變更主體資格條件的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的,按土地轉讓辦理。 2、本次掛牌出讓的其它要求,請登錄網上交易系統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土地儲備中心
聯系電話:0518-83696615、83696610
聯 系 人:劉女士、江女士
開戶單位: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開 戶 行:見網上交易系統選擇的內容
賬 號:見網上交易系統選擇的內容
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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