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H〔2023〕58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漣水縣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實施方案2023年第2批次(16掛)
建設用地的批復
漣水縣人民政府:
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用地審批權。你縣《關于漣水縣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實施方案2023年第2批次(16掛)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請示》(漣政發〔2023〕79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漣水縣的土地征收信息,將位于陳師街道藥材場村、朱碼街道桃柳村等地區的集體土地0.6834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實施方案項目建新區建設。
二、請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經批準的土地征收信息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2023年10月18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漣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