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2023〕384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連云港市2023年度
第1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辦理連云港市2023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連政發〔2023〕7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將位于連云區的國有農用地1.34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345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1.345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市建設,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并確保工程實施過程中生態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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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4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2023年10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