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N〔2023〕18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泗洪縣2023年度
第4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泗洪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辦理泗洪縣2023年度第4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洪政發〔2023〕66號)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審批權,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位于車門鄉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0.1328公頃征收為國有。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0.1328公頃,征收土地0.1328公頃。
二、你縣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同時確保工程實施過程中生態管控措施和大運河核心監控區管控要求嚴格落實到位。
2023年9月15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