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F〔2023〕61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如皋市2023年度
第2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如皋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辦理如皋市2023年度第2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皋政請〔2023〕60號)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2﹞40號),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將位于城北街道闞莊村、雙龍社區、天河橋村的23.5672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19.3191公頃)、1.1955公頃集體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將城北街道闞莊村、雙龍社區的1.1521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收為國有。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25.9148公頃,其中轉用農用地23.5672公頃,征收土地25.9148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村鎮建設,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
二、你市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你市須落實補充耕地。要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義務。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并確保工程實施過程中生態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2023年10月19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如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