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M〔2023〕3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興化市2023年度第2批次
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的批復
興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興)地呈字[2023]第17號興化市2023年度第2批次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審批權,經泰州市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將戴南鎮徐唐村、振興村和戴窯鎮鋸家村共0.0952公頃集體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本次不涉及其他地類的轉用和使用,所批準建設用地用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使用。
二、同意你市的補充耕地方案,本次落實補充耕地任務0.0825公頃(含補充水田規模0.0617公頃)。請你市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其后期管護工作。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你市要按照批準的農民宅基地用途進行土地開發利用,并督促戴南和戴窯兩鎮充分保障農用地轉用土地上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四、請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時供地,并將供地情況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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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興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10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