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掛L﹝2023﹞11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句容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9批
實施方案的批復
句容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報的《句容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9批實施方案》收悉。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關審批事項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705號)規定,由鎮江市人民政府落實和承接省級委托增減掛鉤實施方案審批工作。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句容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專項規劃2023年度第1109批實施方案》,其中拆舊區項目涉及郭莊鎮復墾形成農用地3.4973公頃(含耕地2.4453公頃),建新區項目涉及黃梅街道新增建設用地規模3.4798公頃(農用地3.4312公頃,耕地0.4744公頃,未利用地0.0486公頃)。
二、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信息,將黃梅街道下蔭村,楊塘村的集體農用地3.4312公頃、建設用地0.8475公頃,未利用地0.0486公頃,共計4.3273公頃征收為國有,用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用地。
三、嚴格實施管理。嚴格按照國發﹝2010﹞47號文件和批復的實施方案,加強增減掛鉤實施規模管控,強化建新用地管理,確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落實拆舊復墾形成農用地和耕地的管護責任,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杜絕土地拋荒、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四、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拆舊復墾、補償安置等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必須按照規定充分聽取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的意見,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財產權和受益權。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項目區農村,優先做好群眾安置補償工作。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現侵害權益人合法權益的,將責令停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請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方案批準后,7個工作日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完成備案工作。
2023年9月7日
抄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句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023年9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