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考核暫行辦法》和《江蘇省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考核實施細則(修訂稿)》規定,經綜合考核評定,現 將擬表彰名單公示如下:
一、江蘇省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市(2個)
蘇州市、揚州市。
二、江蘇省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縣(市、區)(20個)
揚州市邗江區、南通市港閘區、常州市新北區、靖江市、江陰市、揚州市廣陵區、無錫市錫山區、常州市天寧區、武進區、南京市棲霞區、雨花臺區、寶應縣、昆山市、泰州市高港區、如皋市、泰興市、蘇州市吳中區、海安縣、常州市鐘樓區、沛縣。
三、江蘇省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步獎(5個)
泗洪縣、漣水縣、泗陽縣、丹陽市、東臺市。
公示時間:2017年5月31日~6月6日。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實名提出書面意見至省國土資源廳調控和監測處。
聯 系 人:陶大強、朱洪蕊
聯系電話:025-86599961、86599793
地 址:南京市建鄴區水西門大街58號1413室(210017)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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