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體土地需要履行嚴格的征地程序,包括征地報批前程序和批后實施程序。征地報批前,需要履行告知、確認、組織聽證等程序。國土部門會以《征地告知書》的形式告知你,并在你們村、組內醒目位置張貼。還需要開展征地調查,并將有關你的調查結果請你確認。如果你對征地事項有異議,可以在聽證告知后5天內提出聽證書面申請,國土部門會組織聽證。用地批準后,需要履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程序即“兩公告一登記”“兩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在你們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并請你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如果你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也可以要求舉行聽證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