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管理法》賦予公民如下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人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后,有取得補償的權利。被征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有權知悉和監督被征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履行職責,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文件、資料和作業說明時,當事人有權要求檢查人員出示土地管理監督檢查證件。